白蕉书法十讲

时间:2011/12/26 13:16:05   作者:书法欣赏   来源:yac8.com   阅读:71120   评论:0
内容摘要:白焦(1907-1969),原姓何,名馥,号旭初上海松江人。曾在上海美专任教,上海中国画院画师,秘书室副主任,善书法,画兰草。       出身于书香门第,才情横溢,为海上才子,诗书画印皆允称一代,但生性散澹自然,不慕名...

第一讲 书法约言

  书法这个问题,讲起来倒也是一言难尽,因为它历史长、方面多、议论杂。在往年,因为一般的需要,朋友的怂恿,我曾经计划过为初学书法者编写《书法问题十讲》,可是人事草草,未能落笔,至今方能如愿。
  在准备研究书法之前,先必须弄明白什么叫书法?书法二字的界说如何?同时也因简单了解一下文字、书法的历史和发展过程。
  从历史上讲,有了文字以后才有书法。文字的演进,大别为制作与书法。六书—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组织所归纳的基本原则。篆、隶、分、草、行、楷的递变,为书法之演进。制作方面的属于文字学,我们现在所谈的为书法。所谓书法,就是讲文字的构造、间架、行列、点画的法度。
  我国的书法,从来便称为东方的一种美术。美术是属于情感的一种艺术,能动人美感,所以称为美术。原来我国的文字是从象形蜕化而来,其初是和绘画不分的,如:……,便是代表人、龙、羊、鱼、目、日、子这几个字。而且一个字的写法,繁简变化不同,有像其静态的;有像其动态的。
    这种符号,更确切地讲是一种简化了的美术图画,不正是美而富于情感的吗?直到秦汉时代,书法的形式统一以后,绘画才成为独立的艺术。书法的结构、间架、行列、点画与所用的工具,虽然渐渐和绘画分了家,可是其中所包含的形象的美和情感的美,还是存在的。
  一般的人说起书法,总是说正、草、隶、篆,要知道这个次序,是排得与书体发展的历史不相符合的。我们现在研究书法,先得要把这一点弄清楚。
  第一,我们熟知我国造字的圣人是黄帝时的史官叫做仓颉,他始作书契-文字,以代替结绳(当然这绝不是他一个人所造得出的)。自黄帝至三代,其文不变,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古文。到周宣王时的史官-史籀又作《大篆十五篇》,与仓颉的古文颇有出入,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大篆-这里所称的“作”,当然不是指创作,而是指史籀把当时流行的文字做了一番收集、整理和改良工作。那时他之所以做这种工作,大概是想整齐划一天下文字的缘故。可是那时不像现在,交通不便,不曾能够通行,而且平王东迁,诸侯力政,七国殊轨,文字乖舛。直到秦始皇打平六国,统一天下,令丞相李斯作《仓颉篇》,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中国的文字才告统一,这便是后世所称的小篆。可见我国的文字,自从黄帝以后,直到战国末年、秦始皇时代,这些年间所通行的文字,只有篆书。虽统称为篆书,其中大别,还分为古文、大篆、小篆三种。
  第二,社会进化,人事方面也一天一天繁复起来,写篆书像描花一般,渐渐感到费事。秦始皇既统一天下,统一文字,官职的事,实在太多了,这时候有个姓程名邈的人,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之方圆,作隶书三千字,趋向简易,拿给秦始皇看,秦始皇便启用他为御史。但当时仅官司刑狱用之,其它方面还是应用小篆。直至汉朝和帝时,贾鲂撰《滂喜篇》,以仓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世称三仓,都用隶书来写,隶法从此而广。为什么叫隶书呢?原因是那时的人,因程邈所作的字是方便于徒隶的,所以叫做“隶书”;它的写法便捷,可以佐助篆书所不及,因此又叫做“佐书”;汉初萧何草律,以八体试学童,八体中隶书最切时用,所以选拔其特出的好手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因此汉人亦名隶书为“史书”。从篆到隶,这是我国书体上的一大改革。
    第三,章草是汉元帝时黄门令史游所作。解散隶体,粗略书之,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放,趋速急就,字字区别,实在是隶书之捷写,适应时代所需要,救隶书所不及的产物。其后百年,有杜度、崔瑗、崔实,是当时有名的精工章草的书家。到了后汉弘农张芝,因而转精其巧,面目又不同起来,即后世所称今草之祖,其草又为章草之捷。行书是后汉颖川刘德升所作。魏初钟繇是他的弟子。讲到楷书,史称是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但这是说八分之祖,不是今日的正楷书。八分别于古隶,由于用笔有波势。今日的正楷书,在汉末已经成立,到魏晋这一个时期内,始集大成,而应用亦日广。所以书体在汉代变体最多。
  所以约言起来:“自仓颉以来,字凡三变。秦结三代之局,而下开两汉。三国结秦汉之局,而下开六朝。隋结六朝之局,而下开唐宋,遂成今日之体势。”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看出书体变迁的顺序与相互间的关系,应把世俗所说的次序恰恰颠倒过来才对。至于当时所用工具的变迁大势是:废刀用笔(注二),废竹用帛,废帛用纸。而促使书体变迁的动力,是社会的发展-因为人事日趋繁复而要求书法日务简便。
  书法在古代为六艺之一,本来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在汉代就有考试书法的制度。到了晋代、唐代,且有书学博士的专官,可见当时重视书法的一斑了。唐太宗酷嗜王羲之书,帝王书中,他是唐代首屈一指的。他常对朝臣说:“书虽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凡诸艺事,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明代项穆说:“资过乎学,每失颠狂;学过乎资,犹存规矩。资不可少,学乃居先。古人云:“盖有学而不能,未有不学而能者也”!可见书法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常言道:“字无百日功”,这话不是成功的人说的,唐徐浩已认为是“悠悠之谈”。宋代苏东坡有二句诗:“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这是说胸中有学识,笔下自然不俗。可知在写字本身之外,还有别的有关联的重要事呢!
  现在我和诸位一起学习书法,姑且不谈篆、隶、分、草,因为我们先要讲实用。篆、隶、分、草或者放在后面作进一步研究的时候再讲。
  讲到正、行两种书体,晋朝人算是登峰造极了,尤其是王羲之,历来被推为书圣。唐、宋以来的书法大家,都是渊源于他。
  凡求一种学问,我们都应记得从前人有一句话:“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为下矣!”我往年常对及门诸弟子说:“假如你们欢喜我的字,就来学我,这便是没有志气。那么应该怎样才好呢?简单地说,我看你们应当先寻着我的老师,你们来做我的同学,将来的成就,也许就会比我好。自然喽,路子怎么走法,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践,谈一些体会,指示给你们参考。”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因为诸位想吧:俗语有“青出于蓝”一句话,但是青出于蓝是何等事?怎么可以说得如此容易呢!从来学习者就不见有青出于蓝的。譬如学颜真卿、柳公权的,有见到比颜、柳好的么?学苏东坡、米襄阳的,有比苏、米好的么?学赵松雪、董其昌的,有见到比赵、董好的么?我们必须要明白其中道理。孔门弟子三千人,高足有七十二人,七十二人中,称为各得圣人之一体的有几位?在书法方面讲,唐朝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也仅是各得右军的一体啊!所以假使你欢喜王字的话,就应得以欧、虞、褚、薛四家为老同学,你做小弟弟,他做老大哥,老大哥来提挈小弟弟。当然,一个人傲气不可有,志气是不可低的!
  “行远自迩,登高自卑。”我人固然要取法乎上,但不能一蹴而就。书法讲实用,应当从楷正入手;学楷正应从隋唐人入手。为什么要从隋唐入手呢?因为隋人的楷正已有定形,唐人写字是很讲法则的,有规矩准绳可循。我们学书,需要打根底、下苦功、用长力。譬如造高房子先要打深厚的地基,房子越高,地基越要深厚。所以先学楷正,正是“先学走,慢学跑”的一个当然道理,亦是一个普及的办法。前人用兵有“稳扎稳打”的一句话,写字也应如此,才不致失败。
    注一:隶书的名称,从来就很“混”,古人所谓的隶书,是说现今的楷书(王应麟说“自唐以前,皆谓楷字为隶。欧阳公《集古录》始误以八分为隶。”);现今的隶书,古人叫做“八分”。但“分”的名称,又没有精确的分辨。关于“隶”和“分”的辩论文字,除《佩文斋书画谱》所已著录之外,翁方纲有一篇专论,叫做《隶八分考》。其它如刘熙载的《艺槩》及包世臣、康有为等都曾经说到过这个问题,各有主张。包氏在《历下笔谈》中所言近是,简明可取,兹录于后:“秦程邈作隶书,汉人谓之今文。盖省篆之环曲,以为易直,世所传秦汉金石,凡笔近篆而体近真者,皆隶书也。及中郎变隶而作八分,八,背也,言其势左右分布,相背然也。魏晋以来,皆传中郎之法,则又以八分入隶,始成今真书之形。是以六朝至唐,皆称真书为隶。自唐人误以八分为数字,及宋并混分隶之名。窃谓大篆多取象形,体势错综;小篆就大篆减为整齐;隶就篆减为平直;分则从隶体而出以骏发;真又约分势而归于遒丽。相寻之故,端的可循。隶真虽未一体,而论结字,则隶书为分源,论用笔,则分为真本也。”
    注二:近代发现甲骨文字,在甲骨上漏刻的地方,发现朱书、墨书,证明书写的工具为毛笔。又铜器铭文亦是用毛笔先写而后刻,那么可见毛笔、墨已流传于三千年前。而鲁孔庙中的石砚,认为是孔子的遗物,亦不是不可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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