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性情与创作状态及大字草书
草书性情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受书家创作状态的影响。孙过庭在《书谱》中“五乖五合”之说,除“时和气润”与“风燥日炎”,“纸墨相发”与“纸墨不佳”是讲书写的气候、环境、工具等客观条件外,“神怡务闲”与“心遽体留”、“感惠徇知”与“意违势屈”,“偶然欲书”与“情怠手阑”均是讲书家心情、思绪、身手等主观因素,这些因素组合便构成书写或创作状态。运动员在竞技比赛中的状态好常常可以创造佳绩.同样,“五合交臻,神融笔畅”,书家创作状态好常常可以出佳作不过,创作状态只是左右书家能否稳定发挥、抒展性情,“神来之笔”这样超水平发挥的情形可能出现,但超水平也是有限度的。
“沉着痛快”,古人曾用来论诗.明丰坊《书诀》用到书法上:“古人论诗之妙,必曰沉着痛快、惟书亦然,沉着而不痛快,则肥浊而风韵不是,痛快而不沉着,则潦萆而法度荡然。”此论通常以用笔之法解读,即用笔运锋需沉厚而不凝滞,酣畅而不佻薄。笔者深以为然。然而,此论还应包括另一层含义,那就是书写状态。不“沉着”,功力难以施展,不“痛快”,性情难免压抑。沉着痛快是“五合”的延伸,是书家作草,特别是作枉草情景下的理想状态。酒酣“作书也是一种状态。”酒酣时作书,天性发挥达到最佳状态,理性后退,却不可尽失,而是在恍惚间与满纸狂态的意象表现中不致失理。(徐利明《中国书法风格史》)天性是与生俱来的,理性则是后天经过训练才形成的,它表现为一定的规范。书家创作,天性与理性并存,但有度的不同。一般情况下,作草书时天性的成分会增加,理性的成分会减少,酒的作用无疑是这种“增”和“减”的催化。但理性减少也有度,它需要书家意识清醒或半清醒状态下的自我调节。所以,“酒酣”不是醉。一旦真醉,则全无理,性与清醒可言了。
明代中晚期的草书,以大尺幅作品见长.给这一时期的书家张扬个性提供了极好的舞台。其实,善写大幅草书者,唐代就有,怀素《自叙帖》有赞辞曰:“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小豁脑中气。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试想在数十间的长廊作书以至“满壁纵横”,该有多大的尺幅!李白《草书歌行》中有“一行数字大如斗”的描述,是讲字之大小要用“斗”来形容,可见作品之大。可惜的是唐人在“粉壁”之上所书之大作都早已烟消云散,只能由后人想像了。
大字难写,草书难写,大字草书尤其难写。写大尺幅大字草书需要书家具备从容的心态,广博的胸襟,需要指力、腕力,臂力、腰力和目力五力协同,当然还需要相应大的书写工具。不可否认的是大尺幅大字草书比小尺幅草书更能抒发性情。虽然受现代大众一般居室条件所限,宏幅巨制不能象在明清一些居家高厅大堂那样悬挂,但人们还是愿意在展厅会所、巨壁长廊等欣赏到这样的作品。在草书得以受到更多关注和喜好的今天,草书园地应该有更多洋溢时代气息,体现时代精神的好作品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