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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中国哲学(2)

2010/8/14    作者:张辛    来源:书法欣赏    阅读:2612


面对信斯女神—书法与中国哲学(下):
近年来很多国内外书法界的朋友,非常担心,传承了三千年的书法艺术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没落。他们认为,纵观历史,书法文化艺术所遭遇的严峻挑战,无逾于今日者。数千年来,书法在中国的社会生存中地位显赫。许多位帝王的躬行实践和大力的提倡,士大夫的作为安身立命的首要技艺,以及全社会高度一致的认同趋向,使书法文化的传承从未遇到过大的危机。而今天则不同了,在当今的现代社会里,高科技的日益发达,使书写由手工劳动变成了键盘上计算机的自动操作,地球村的逐渐一体化又使得中国独特的书法审美体系面临西方美学理论和戒律的冲击。他们的危机感是有道理的,是有所依据的,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本人今天要提出的是“中国书法的永恒论”。我们深深的了解,新一代人的日常生活中,书法文化环境的急剧变化。然而,在这种形势下,书法艺术依然深受人民喜爱,书法活动,乃至书法市场仍然在蓬勃发展,这首先要归功于书法文化在历史上几千年的积淀,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人对书法的审美情结。
书法不仅仅是书法家的专业,也是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热衷追求的生活志趣。在当今中国,书法可谓是高雅与通俗、专业性与公共性结合最富成果且倍受瞩目的一门艺术。所以,实用性的削弱并不意味着书法艺术的必定消沉,恰恰相反,可能预示新时代的来临。
因此,书法的实用性也在书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与审美功能并存。但书法作为一门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形态,在它的传承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却始终是它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特质。书法的魅力,归根结底来自其丰富的中华民族哲学的表现力,这一点是计算机打字永远无法取代的。中国哲学是永恒不朽的!必将永远与书法并存。从某种意义上说:“汉字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分离,对书法并不完全是坏事。书法的淡化实用价值的同时,人们可能会更加注重观赏创造和诗意的表达,在艺术性领域中或将得到多方面的探索和长足的发展。
就本源意义而言,哲学代表的是一件,人所特有的对自身生存根基和生命意义的永不停息的反思和探究性的活动,通过这种反思和探索,不断地提升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自觉。”而书法文化传统恰恰恰是一个与哲学有关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艺术就是在中国文化土壤中产生的一个独特的艺术成果?,是中国哲学的一种典型的艺术表现形式。书法从形式到内容,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当我们试图理清书法源头的时候,就势必要谈及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哲学。
中国哲学致力于研究人与自然、人与历史、人与社会等的关系,着眼于寻求天与人、内与外、知与行的统一,并从中探究生命的潜能与意义。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致力于探究各种本源性事务的关系,把宇宙万物均看作是多元的有机架构和动态的发展过程,从研究这种关系和过程中去把握宇宙万物的规律。
中国哲学思想本源之一的易学,很早就建立了“天地人”三才系统的理论架构。《易·说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中国文明史即是各种关系的生动演绎。是故,司马迁写《史记》的指导思想乃是“究天人之际,察古今之变”。在这种思想视域中发展起来的书法艺术,必然会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即意与象即形体与观念的二重性。清·刘熙载说:“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我们的先人们从来都不是仅仅把文字看成一种工具,而是认为它代表着一种观念、精神、意识和道德。中国人对文字、书法和创造文字,从事书法的人从来都抱有一种敬畏的感情。不但造字的人被尊为神祗,而且连写有字迹的纸张都不可轻慢亵渎。当然,这种敬畏的并非文字本身,而是它所代表的一种观念和精神。
蔡邕《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则提出:“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更进一步从书法的形体中抽象出一种精神理念——“气”,而且指出这种“气”与天地万物之道是相通相达的。南朝王僧虔不但明确提出书法“形质”与“精神”的二元论观点,而且认为神采高于形质。他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超于古人。”到了唐代,张怀瑾更是进一步提出:“善观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宋赵构说:“甚矣字法之微妙,功钧造化,迹出窈冥,未易以点画工,便为至极。”宋朱长文说:“书之至者,妙与道参,技艺动云乎哉。这些论述标志着汉字书法“天地垂象,圣人造书”的观念有新的观点,这就是“形神兼备,神采为上,书同人品,技进于道。”这种新的观念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书法的生命意义和人文关怀。
进一步地说,书法艺术是神圣的,它为万象之一端,又能凝聚、结晶千般情状为一条跳动的墨线,“包括万殊裁成一相”,以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来表现人的浑全的生命感受。它的价值在于中国人具有的哲学特点之审美观,不为快捷而自具神妙。
庾肩吾《书品》中的一句话说得好:“成巧能售酒,或妙令鬼哭。信无味之奇珍,非趋时之急务。”书法“无味”,亦不能“趋时”,但它却是动天地感鬼神的奇珍异品。这句话的可贵在于它确切地表达了书法艺术在文化活动中独特的价值所在。
书法对于中国人来说不但是一种理解方式,一种认知手段,也是一种生存和生活状态,正像桑巴舞是巴西人的生存状态,祈祷诵经是宗教徒的生存状态一样。中国人的书法生活就是“诗意的生活,审美的生活”。中国人利用书法这种形式,使个人的喜怒衰乐、无聊不平得到在艺术上的宣泄和升华,营造一种闲适幽雅、和谐宁静的个性空间。欧阳修说:“自少所喜事多矣,中年以来渐渐废弃,或厌而不为,或好之未厌,力有不能而止者。其愈久益深而尤不厌者,书也。”李叔同先生集诸才艺于一身,晚年遁入空门,诸艺俱废,唯不弃书法。他们都是把书法作为生存状态的,在很多时侯,书法艺术对于中国人有着一种远离功名利禄,不涉得失荣辱的神圣,崇高、和谐与适意。现在很多离休干部勤练书法亦即同一道理。这种审美的态度明确体现了中国人生活哲学在书法形式上的表现。
中国书法是中国哲学的价值观、人生观、宇宙观通过书法这种艺术形式而反映出来的。所以,我们也应该从它中国传统哲学的各种关系中去探讨书法的存在状态和发展方向。如果,书法去掉内涵丰富、含意深邃的中国文化核心的哲学,而这仅存的简单的书法实体,也只不过是“写字的方法”而已了。那么,中国书法之作为艺术已失去其安生立命之道,必将真正导致书法艺术之消亡。
中国哲学思想,有着极大的适应性和包容性,不管时代和历史有兴有衰,但并不能根本上动摇它的存在。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哲学受到冲击最多的其实只是它的形而下的层面,即是为封建道统服务的封建意识形态,而其中形而上的超越性思考,包括对天地人关系的解读,仍然具有不可抹煞的思想价值,并且仍然是中国哲学的核心所在。
书法这门古老的中国艺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人的古老而高超的智能,在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变革、磨砺、升华之后,它已经溶入了中国人的一种生命形式。于下,起着最实用、最常见的书写实践;于上,通达最玄妙精微的中国哲学之思想。它看似简单,实则深邃似海,崇峻如山。数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书法艺术强大的生命力,对此我们应充满信心。在东西方文化交流融会的今天,我们不需要盲目自尊,但也不必妄自菲薄。我们应该坚持传统、勇于创新,不断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才是我们当下的任务。
全国各族人民,二十多年的兢兢业业,努力的改革开放的成果,得来不易,必须继续加速成长,再创辉煌。海内外全体中国人必须团结,早日完成国家统一大业,开创新局、振兴中华。
中国的GDP假如每年继续保持高于7%之成长,只要25到30年,中国将从发展中国家进步到发达国家,更进而成为全世界最强大、最富有的国家。到时候,中国站起来了,全世界的人都学习中文,都会讲中国话,都爱中国文化,都学习、都喜爱中国传统的国画、书法。那个时候,在坐各位身上只要带上一支中国毛笔,周游各国就可以大展鸿图,一本万利了。因为,将来书法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和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国家的强大和富足与中国人自己对民族文化的尊重和执着。这是文化和艺术向外发展和影响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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